一、進行鋼結構工程設計時,應合理選擇材料、結構方案和構造措施,不僅滿足結構構件在運輸、安裝和使用過程中的強度、穩定性和剛度要求,貴州鋼結構工程結構體系的選用也應符合下列原則:
1.應綜合考慮結構合理性、建筑及工藝需求、環境條件(包括地質條件及其他)、節約投資和資源、材料供應、制作安裝便利性等因素;
2.宜選用成熟的結構體系,當采用新型結構體系時,設計計算和論證應充分,必要時應進行試驗。
二、鋼結構工程設計時結構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具備合理的堅向和水平荷載傳遞途徑。
2.應具有必要的剛度和承載力、良好的結構整體穩定性和構件穩定性。
3.應具有足夠冗余度并應加強卞要構件間拉結,避免因部分結構或構件破壞導致整個結構體系喪失承載能力而發生連續倒塌。
4.豎向和水平荷載引起的構件和結構的振動,應滿足正常使用或舒適度要求。
5.隔墻、外圍護等宜采用輕質材料。
鋼結構建筑工程所用的材料單一,而且是成材,加工比較簡便,并能使用設備機械吊裝安裝操作。因此,大量的鋼結構工程構件在專業化的鋼結構制作加工廠做成構件,精確度較高。構件在工地拼裝,可以采用簡易、簡便的普通螺栓和高強度螺栓安裝,有時還可以在地面拼裝和焊接成較大的單元再行吊裝,以縮短施工周期。小量的鋼結構工程(如:鋼結構樓梯、鋼結構電梯井,鋼結構房屋)等,也可以在制作加工廠或現場就地制造,簡單方便。
此外,對己建成的鋼結構工程也比較容易進行改建和加固工程,用螺栓連接的結構還可以根據需要進行拆遷。